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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小榄“榄悦轩恶意欺诈、坐地起价、霸王毁约!”

发表于2017-09-04

本人及其他约20人于2016年5月1日起,先后在小榄镇榄悦轩以电商团购、内部认筹方式交付一万五至二万元认筹金(诚意金),并签注了标明具体房号、面积、总价及折扣的认筹(购)书,在一直追问其销售签合同具体时间时,销售说的从2016年6月、8月、10月、12月份开盘,然后又改口2017年3月份开盘,并信誓旦旦地说就按照这个价格来销售,开盘时还有优惠!足足拖了一年多时间,最后在2017年8月份通知确实准备开盘了,但价格按照市场价12000元/方的均价来销售,价格升了近50%,且没有商量,不买就单方面退回相关已交金额。

   这里我要投诉几点:

1、其没有取得预售证的情况,私自收取客户的认筹金、诚意金等行为,长达1年多之久,是否已按违规操作罚款?若已处罚,请问在哪里公示?若没有处理,这种行为是否可以理解为住建局变相同意其操作。

2、虽说“认筹金”、“诚意金”等在法律层面上或者没有效力,但其员工(即销售)强调不会涨价等口头承诺,作为开发商或者经营公司是否要承担违约责任?

3、其销售多次微信、电话口头等方式通知预计开盘时间,误导消费者,且就已交了相关“诚意金”及已谈好具体价格,引导让消费者继续等待,错失了购买其他房地产产品的时机,是否也应负失信责任?

4、该房地产商被审批的价格为9500元,但现在对外公布的均价是12000元,还能这样操作?那么相关政府部门所审批的东西是默认同意还是其无视主管部门的决策?是政府责任还是房地产责任?

习大大的法治天下,岂容黑心开发商如此放肆!伟人故里,岂能容如此龌蹉之徒!希望相关政府部门,严格按照有关制度处理,给市民一个公平的交代,提升政府的公信力!重塑伟人故里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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