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房子没买到反被追讨违约金

发表于2012-07-16

“我以为她一定能代办到足够的按揭,所以没多想就一并签了合同,没想到她没帮我做好按揭,反倒是我违约。”昨天上午,外来工张女士向本报记者反映,自己与一家中介公司有约在先,如果对方能够帮自己办好按揭贷款,自己就购买对方获全权委托代理的一套房产,如果对方不能做好按揭,自己则无力购买。“但直到最近才惊醒,尽管对方没能代办按揭,但代办按揭只是对方口头承诺,如今中介不仅要没收自己当初付给的1万多元定金,还声称要递律师函追讨5000元违约金。

发表于2012-07-16

■轻率签正式买房合同落陷阱

就这样,在没有取得对方书面承诺代办按揭的情况下,张女士便与中介公司签下了购房合同。记者看到,这份合同中的甲方为卖方,中介公司老板黄女士为全权委托人,而张女士及丈夫为乙方,中介公司为见证人。合同约定,乙方先付定金1万元,待双方办理过户后再付12万元,领产权证件后再付12万元。合同约定张女士必须在6月15日前交付12万元首期款,7月15日前付清尾款,如不按期支付或不按时间办理,则甲方有权没收乙方的定金,丙方有权收取购房定金的50%作为违约金、中介费。

“后来她告诉我们,尽管她帮我们做了假社保证明,但银行还是没批下足够的贷款。这意味着,我没有足够的钱买下这套房。”张女士说,自己最近一直在讨要1万元的定金,可中介公司不但不还,前日更声称要递律师函向自己索要5000元中介费。

“由于中介公司开了个空头支票,买房者回报了一份无条件的合约,再加上中介公司获得了业主的全权委托书,所以即使它最后没有卖出这套房子,可还是可以获得1万元定金、5000元中介费。”相关律师提醒购房者,在向中介公司付钱、签合约前一定要看清合同,不要轻信口头承诺,要将任何一个承诺都写到书面合同里。“这是很简单的道理,可惜很多购房者络绎不绝地犯相同的错误:盲目相信中介公司。”

发表于2012-07-16
发表于2012-07-17
选对中介也很重要啊
发表于2012-08-23
风波不断
发表于2012-08-23
好多人收这个问题困套
发表于2012-08-23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