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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吾有旧友待房贱,而今坟草丈五尺

发表于2017-04-06

 近看到中山限购房价会回落50%之类的帖子。我当时就笑了,明知道如今房价如日中天,湾区经济规划正成为领导的案上文件,不升50%就很不错了,还能跌50%?看中山近一年的房价走势就知道啦,现实总是在狠狠打脸!虽然我的确手贱的点了进去,因为俺现在的工资真的买不起房啊!!!

  


近针对楼市限购各种规定,民间的网友们再次纷纷为急于买房的购房者出谋献策,规避招式层数不穷。见招拆招本是情有可原,但让阿敬无法理解的是,会出现为了买房而结婚,为了多一套房产而离婚的现象

嘿嘿嘿,上海就有这么一个例子,中介公司的隔壁小王为帮人买房“奋不顾身”。因为上海楼方面规定,外地人在上海买房,必须自购房日前起连续5年在本市缴纳社保或个税,如果和上海户籍居民结婚,且双方名下在上海都没有房产,多可以家庭为单位购买2套房。小王拥有让人羡慕的上海户口,因此,为了让客户买到房子,就与他们假结婚,4合4离,其中年纪的新娘子有70多岁。

首先,真的真的不要用道德的眼光去看这一件事!能为了事业而忍受多次婚姻,我觉得是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这可不是谁都能做到的!

小王有和客户发生了什么肉体关系吗?有遗留什么问题?没有吖!只是扯了一个9块钱证的事,有多少人花了几年心思拿了结婚证,到后还不是以一句“性格不合”好聚好散?要知道,重要的是你情我愿,你很想买房,我很想要业绩,每完成一单假结婚还有6-8万报酬,这种既没损失,还能赚钱,“一家两家着”的事,何乐而不为?

更何况!一单买卖合同的成交能增加货币流转速度,动辄几百万的交易所附带的税费、手速费也能为国库增加收入,年末统计人均GDP可以再往上增几个点,促进国家经济运转BLABLA......

万一假戏真做,日久生情,那就好事成双了,耶~~~

不过言归正传,阿敬老师要开课了。

所谓“人心隔肚皮”,谁知道在双方合作期有没有其他变故呢?比如说狗血的家长逼婚,希望你尽快生个小金孙来玩玩,名存实无的婚姻还要继续么;又比如说对方买房的钱是借了高利贷,不小心失业了,而你又是法律上的合法夫妻,当他(她)要求你偿还共同债务,涉及的房产分割、债务清偿就不是一纸婚姻能够解决的事了。

说句不吉利的话,万一你或他(她)出意外了,那么又涉及到继承问题了。虽说在签订买卖合同前,中介方会与客户签好协议,但死无对证,其中细节问题难以取证,无论对哪一方来说,都有存在风险。不管怎样,还是老老实实地挣钱吧。

【阿敬有话说】爱情诚可贵,买房价更高。想起那首大街小巷无限循环播放的洗脑神曲《爱情买卖》,或许可以改一下歌词:婚姻就是你想买,想买就能卖~~房子不是你想买,想买就能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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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每日互动】【脑筋急转弯】

早晨醒来,每个人都要做的件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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