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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沙溪一楼盘因此被罚15万元楼盘停止使用

发表于2011-10-25
    新建楼盘未经消防验收,房产公司就急不可待地将楼盘交与业主装修,而业主也不看房产商必须提供的重要证明就匆忙找人装修。昨日,沙溪一楼盘的房产公司被消防部门罚款15万元,同时楼盘被暂停使用。
    接市民举报后,沙溪消防大队派出消防监督员前往查处。在沙溪镇××上筑花园一期门口,监督员就见到楼盘“隆重入伙”的大幅广告,楼盘一层的士多店、涂料店、纱窗店等多家商铺已经开业。进入住宅楼,监督员则看到很多新房门贴着《施工许可证》,一些房间有工人正在装修,许可证表明多名楼盘业主早在今年9月已开始装修。
    监督员调查取证发现,该花园小区一期共9万多平方米,今年3年份主体工程峻工,至今未通过消防验收,但房产公司已经于7月底通知业主收楼装修。而实际上,今年10月初,小区一期消防工程才刚刚完工,申请办理验收手续。
    依照有关规定,沙溪消防大队责令房地商停止使用该楼盘,并给予罚款15万元的处罚。
    消防部门同时提醒业主,收楼时有权要求开发商提供消防验收意见书,了解住宅楼的消防安全情况。而未经消防验收,房产商擅自投入使用的,属消防违法行为,一经查实,除被责令停止使用外,可处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发表于2011-10-25
oh my g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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