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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镇区将实行大部制改革 组建镇城乡规划分局

发表于2011-10-18
   中山成立地级市后,先后实行了3次大范围的镇区政府机构改革,每一次改革都为我市增强经济发展动力提供了较大的推动作用,现在更是如此,我们处在一个转型升级、攻坚克难的时刻,要以简政强镇事权改革为动力。”在昨日召开的简政强镇事权改革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会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薛晓峰称,“镇区强则中山强,镇区活则中山活,最大限度的简政强镇就是最大限度地激发镇区活力。”此次改革,镇区将实行大部制,组建城乡规划分局,黄圃镇将试点综合政务服务机构。

■组建镇城乡规划分局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实施意见,市直部门派驻镇区机构管理体制将进行调整。市公安局、国土资源局派驻镇区的分局实行以市直部门管理为主的双重管理体制,经费维持原供给渠道不变;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环境保护局、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派驻镇区的分局、所实行以镇区管理为主或并入镇区机关、人财物委托镇区管理。

我市将组建镇城乡规划分局,实行人财物由市城乡规划局管理为主的双重管理体制。据市城乡规划局局长张珂介绍,目前,各镇区城建办公室下设规划所,属于镇区下属机构,市城乡规划局只是业务指导。分局成立后就成为市城乡规划局的派驻机构,加强了规划局的统筹能力。“这说明市委市政府对属于宏观管理的领域不但不放,还使规划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作为宏观调控的手段得到进一步强化。”

■黄圃试点综合政务服务机构

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实施意见提出,在我市镇区机构改革方案的基础上,选取黄圃镇作为试点,建设综合政府服务机构。

黄圃镇综合政府服务中心为镇区机关综合办事机构,负责黄圃镇实施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类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集中办理工作,负责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政务公开和行政投诉等服务。凡是黄圃镇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集中到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审批条件较为简单的,可由窗口人员直接审批;审批条件较为复杂的,窗口人员受理后交本单位限时办结。

根据试点方案,黄圃镇需要依托市行政服务在线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建立市、镇、村(居)三级联动的网上行政服务体系,还要组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完善“一站式”服务大厅,推动公共服务下延。

■镇区实行大部制

为了优化机构编制设置,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此次改革创新镇区行政机构设置,在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市场监管、民生事业等领域建立大部门组织构建。

镇区内设置机构数量按照省有关镇分类标准限额设置。综合指数在400以上的特大镇区,按不超过12个设置;综合指数在300-400之间的特大镇区,按不超过10个设置;较大镇区按不超过8个设置。

在中山市镇区综合指数一览表上,记者看到,开发区是按照开发区模式设置;石岐区、东区、西区参照综合指数400以上特大镇;小榄镇、坦洲镇、三乡镇和黄圃镇综合指数超过400;除神湾镇、阜沙镇和五桂山外,其余各镇区都属于或参照综合指数300-400的特大镇。

■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公益事业

昨日会议上提出的我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将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根据分类改革实施意见,我市将根据社会功能,划分为行政类、公益类和经营服务类。在改革中将按照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和政事分开的原则,理顺政府与事业单位的关系。事业单位依法自主运作,独立承担相应责任。

改革意见提出,我市将在条件具备的公益类事业单位选取试点,探索建立理事会、董事会等形式的法人治理结构,逐步实现决策、执行、监督既相分离又相协调的运作目标;在社会福利、监测检测、技术评估等领域积极推行公开招标、委托运营和政府采购等,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和质量;除必须由国家举办的公益事业外,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和个人直接举办公益类事业,或通过捐助等形式参与公益服务,逐步打破所有制、部门、行业界限,形成社会公共事业举办主体多元化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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