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国土部:“农地入市”政策被误读

发表于2009-11-25

据《财经》报道 近日,据某国内媒体报道,国土部近日已确定在浙江开展农村土地整理改革试点,最快2010年元旦起,浙江将在全省推广农村集体土地入市。但随后国土资源部相关人员表示,媒体此前对“农地入市”解读有误,这与商品房价格也不构成直接关系。

据媒体报道称,浙江省委副秘书长、省农办主任夏阿国透露,“最快2010年元旦起,浙江将在全省推广农村集体土地入市,并逐步实现与城市国有土地‘同地、同价、同权’的健康流转模式”。报道进一步分析称,如果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显然必将大大缓解目前土地供应紧张的局面,而地价抬高房价的问题也将迎刃而解。

对此,国土资源部土地勘测规划研究院地价所所长邹晓云坦言,“这个报道有些曲解,不是准确的东西,内部也没有得到这样的通知”。邹晓云表示,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政策一直是有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甚至为土地实现市场化流转奠定了基础。但是这里所谓的“市场化”和“入市”并不是大家所想的那样。

实现土地流转并不等于“农地入市”。土地的流转是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浙江所谓的推广农村集体土地“入市”,其核心是将来自宅基地置换后腾出来的土地,用作工业用地和商业用地。原有农村土地流转后,吸引社会资本投资现代农业,大大提高土地经营效益。

重点仍在于“吸引社会资本投资现代农业”。并且,宅基地不能进入市场这点是毫无疑问的,并没有改变。宅基地用作工业用地和商业用地,其限定也是非常严格的。邹晓云表示,宅基地换出来的仅是一个指标,并且换出来的地还必须在指标控制之下。比如用宅基地换出100亩地,理论上都可做建设用地,但如果里面仅有50亩的用地指标,那么也必须按照指标执行,不得超出。

中原地产研究中心高级研究经理刘渊认为,“农地入市”的土地主要集中在郊区或远郊区,其真正对房价的影响力有限;其次是农村土地性质转换是新生事物,还在试点阶段,短期也不会成为市场主流。所以“农地入市”政策对房价短期不会有影响。但从长远看,可能对现行的土地政策,包括小产权房的处理,产生较大的影响。

上一页|1|
/1页